当前位置:常识汇 > 影视 > 宝山实验小学招生要求有什么
手机版

宝山实验小学招生要求有什么

来源:常识汇 阅读:2.77W 次

上海市宝山区实验小学前身宝山小学,创办于1903年,1993年改名为宝山区实验小学。创办人是袁希涛先生,是清末举人,著名的教育家。2008年4月,宝山区实验小学与宝山区进修附小(原团结路小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宝山区实验小学。那宝山实验小学招生要求有什么呢?

宝山实验小学招生要求有什么

1、户主为其父母(含父或母一方)或适龄儿童本人,产权人为其父母(含父或母一方)或适龄儿童本人。

2、户主为其直系亲属,产权人为其父母(含父或母一方)或儿童本人。

3、户主与产权人均为其直系亲属,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4年并与同住的(至2018年4月30日须迁入户籍满4年)。

4、如学校还有学额,由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排序安排入学;没有余额,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注意:实行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4月30日为全家户籍、产证及相关信息的变更截止日。

以上就是关于宝山实验小学招生要求有什么的全部介绍了。

本文链接:https://www.changshihui.com/yszs/9590d.html

Copyright © 2024. 常识汇 All right reserved. 黑ICP备20201025号-2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